近日,宿迁市宿迁公证处开辟绿色通道加班为当事人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解决了一名非婚生子女入学难题。
张某(男)和王某(女)有一非婚生子刚满六岁,之前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王某在外地生活。今年孩子到了上小学年龄,为了让孩子能有一个更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王某和张某商量决定把孩子户口迁到张某户籍上,让孩子在宿迁上学。到派出所入户口时候,户籍民警要求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入学报名截止时间是当天下午六点,眼看时间就快到了。孩子父亲急忙拨通宿迁公证处电话,请求给与快速办理。公证员问明情况后,告知需要提交材料后,并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放弃午休时间为其办理。张某拿着变更抚养协议公证书来到学校终于赶上了末班车。孩子得以顺利入学。
近期,正值“幼升小”,“小升初”报名季,为了孩子上学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数量激增。公证处在此提醒,抚养权协议公证不仅适用婚生子女,同样适用非婚生子女。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