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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公证处发布重要提醒

2020-08-15  来源:半岛晨报  点击:

公证受理范围:
 
(1)出生、出生医学证明公证;(2)亲属关系公证;(3)有(无)犯罪记录公证;(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课程表、驾驶证、职业资格和各类法定职权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公证;(5)公民国籍、户籍、户口簿、曾用名公证;(6)结婚、结婚证、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公证;(7)住所地(居住地)公证;(8)死亡、死亡医学证明公证;(9)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在读证明公证;(10)存款证明、房产证公证。
 
现场公证怎么办?
 
必须提前预约,无预约一律不予受理
 
凡需到大连市公证处现场申办公证,需与公证员事先电话预约,申请人必须提前拨打公证员电话,在保证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办理公证,对未事先预约或超过预约时间未到场的,将不予受理。
 
8月10日-14日 预约受理公证员及预约电话
 
一号窗口 庄慧敏 15942431076(国内公证)/贾圆媛 18018962882(国内公证)
 
二号窗口 李 彭 13898489963(国内外公证)
 
三号窗口 王新立 13500728800(国内公证)
 
四号窗口 郭 丹 13591366577(国内外及涉台公证)
 
五号窗口 卢 毅 18018966359(国内外及涉台公证)
 
六号窗口 房地产部公证员见下方(国内公证)
 
七号窗口 孙 玫 13591172351(国内外公证)
 
8月10日-8月14日房地产部公证员及预约电话
 
每周一、五 公证员 李 宏 18018966381
 
每周二、四 公证员 宋清玮 13940950321
 
每周三、四 公证员 王适之 13555995102
 
预约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大连市公证处提醒
 
如市民确需到现场办理紧急的公证事项,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认真听从公证员和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导和统一安排,办理结束之后,将用过的纸巾或口罩,按指定位置进行丢弃,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请采用网上办、代理办、延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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