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全面优化港澳银行在禅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简化申请材料。自2020年9月1日起,港澳银行在禅城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可凭经公证、转递的设立文件或注册证明作为身份证明材料直接办理抵押业务,无须提交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以及《金融许可证》。再次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同一港澳银行亦无须重复提交上述身份证明材料。
据介绍,这一新举措是禅城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为民便民利民政务服务的重要体现,将有助港澳地区金融机构更便捷、更高效参与禅城区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禅城深度融入大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