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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整合组建台州市正立公证处的公告

2020-09-11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网站  点击:

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01号令)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省司法厅已于2020年9月4日批复同意台州市司法局将浙江省台州市正立公证处、浙江省台州市东海公证处、浙江省台州市永宁公证处、浙江省台州市商都公证处整合组建为“浙江省台州市正立公证处”,执业场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东环大道321-325号;负责人:李秋蓉,联系电话:0576-88551075,传真号码:0576-81811130。
 
特此公告。
 
浙江省司法厅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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