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上午,合作制齐鲁公证处成立大会召开,标志着合作制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正式成立。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按照省政府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规定和省司法厅党委决策部署,原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由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转制为合作制公证处,与济南市高新公证处重组整合,济南市高新公证处不再存续。合作制齐鲁公证处于2021年1月1日对外开展业务,执业区域为济南市辖区,由济南市司法局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原齐鲁公证处成立于1993年,是省内的强处、大处,获得了诸多荣誉,涉外公证业务稳居全省龙头地位,近年来推出绿色公证、暖心公证等,得到了群众和业内的普遍赞誉。高新公证处作为全省首家新设合作制公证处,成立两年来,在党建统领下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探索公证服务新模式,多项工作创下“全省唯一”和“全国第一”,各项工作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重组整合使两个公证处实现了资源合围和优势互补,对提升济南市公证服务水平、增强济南公证工作影响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同时也为我市公证工作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的条件。
下一步,合作制齐鲁公证处将坚持党的领导、精诚团结、加快融合,积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的公证便民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合作制公证处体制机制优势,在服务领域方面,将充分把握“十四五”开端的重要时间节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找准公证服务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将公证服务充分融入中心和大局中,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在服务方式方面,将大力推动公证信息化进程,引入“区块链+公证”“互联网+公证”等高新技术理念,积极推进公证事项“放管服”,努力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和公证“马上办、网上办”。积极探索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全方位、全程
公证法律服务的途径和方法,拓展服务深度,提高服务层次,实现公证单一职能向综合职能的转变。在服务水平方面,将严格遵守执业规定,持续规范确保公证公信力,维护公证行业公正严谨形象,全力推动合作制齐鲁公证处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