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
坪山公证处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司法辅助中心在坪山区创新广场A座20楼揭牌。坪山区司法局局长白宁、市公证协会秘书长王红、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勇安、坪山公证处主任董亚川共同为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司法辅助中心揭牌,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展开座谈。
坪山区司法局局长白宁在揭牌仪式上表示,设立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司法辅助中心,对坪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结合目前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两个中心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在教育整顿中对公证行业专项整治自选工作部署,规范公证流程和文书,提升公证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在沟通、证明、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地保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证据保全及执行提供公证服务,做到监督执法、固化证据、减少纠纷;三是公证处要积极主动、勇于担当、服务民生,扩大自身服务范围,发挥更大作用;四是建立各单位与公证服务协同机制,司法机关、各执法单位充分利用公证的优势,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开展座谈交流。坪山公证处主任董亚川简要介绍了坪山公证处设立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司法辅助中心的服务宗旨,及可提供的相关公证服务内容。受邀参加座谈会有关代表展开热烈交流,市公证协会秘书长王红表示,希望坪山可以借鉴前海经验,规范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活动,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服务水平。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勇安梳理完善现有制度机制,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不能为完成司法辅助事务突破现有制度框架,违反公证程序。其他与会人员也纷纷建言献策。
据了解,公证机构的司法服务属性、中立性与公信力,是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决的重要社会力量,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和司法辅助事务最大化发挥了公证机构职能,最大化参与了行政执法、公证调解、证据保全公证、执行现场公证、提存资金以及其它公证服务。此举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坪山区司法局和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统筹组织协调的职能,推动构建各方联动机制,推动公证辅助司法执法的形式,为东部法治高地建设添砖加瓦,强本固基。坪山公证处将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深化公证在行政执法等相关政府法律事务的作用,优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职能优势,继续开拓创新更多公证服务产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粤司函〔2019〕1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坪山公证处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可为行政执法主体提供以下公证服务内容:
- (一)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
- (二)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
- (三)实施国有土地或者房屋征收的执法全过程或者部分过程。其中,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前,可以申请对国有土地、房屋的现状,国有土地、房屋的测绘行为,物品清点行为等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 (四)其他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举行听证、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主体认为存在执法风险的。
- (五)其他本处认为符合保全证据公证条件的行政执法现场和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坪山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可为人民法院提供以下公证服务内容:
- (一)公证参与调解。
- (二)公证参与调查取证。
- (三)公证参与送达。
- (四)公证参与保全。
- (五)公证参与执行。
- (六)公证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