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员助理
(一)岗位职责
从事公证辅助事务,协助公证员解答法律咨询、审核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起草法律文书、外出调查取证、整理卷宗等;
(二)岗位要求
-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3.进取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和执行力,能适应外出办证及出差工作;
- 4.年龄二十八周岁以下;
- 5.会说闽南话优先。
(三)工作地点
厦门市,含岛内外。
(四)薪酬待遇
年薪8-12万元,享受五险一金。
二、公证员储备
常年招聘全国知名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公证员助理工作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国家规定申报公证员执业资格。受聘本处公证员者,年薪(含绩效工资)15万元以上。
三、联系方式
有意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18905926917@163.com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2-2108917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A幢五楼
(合则约见,非请勿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