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证协会日前出台《区块链+金融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暂行规范》,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区块链网络赋强公证的业务规范,也是对我省两年来在全国率先试点区块链+金融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情况的经验总结。
该规范明确金融机构范围为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或者商务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资金融通业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对信息系统、办证程序、软件建设及档案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信息系统方面,除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级安全保护等级和《区块链参考架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所规定的标准及网络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等规定外,还要求系统具有独立性、安全性、完整性,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机制、权限控制机制和容灾备灾功能,具有实时验证、存储、加密及电子签名功能等;办证程序方面,要求依照《
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遵循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基本流程,并由公证员亲自、逐件办理。通过人脸身份识别、活体检测、身份证件交叉验证等识别方式,辅助确认债务人身份;软件建设方面,要求以区块链存证和远程视频公证所需信息软件技术为依托,融入CA 身份认证、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电子公证文书出具等功能,并要求设区市公证协会对公证机构人员配备、硬件建设、信息化建设水平及办理区块链赋强公证平台软件开发、部署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估,报省公协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档案管理方面,要求相关电子数据独立存档、另行备份,能够与江苏省公证管理系统平台对接,符合《江苏省公证档案信息化应用管理规范》要求,并接受管理部门调阅。
暂行规范将有助于我省“区块链+金融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执业活动规范化,推动社会治理、公证行业和普惠金融市场的结合及变革,突出公证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推进国家诚信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