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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社区为居民普及公证知识

2013-02-07  来源:辽沈晚报  点击:

  4月25日13时,在顺城区将军街道亦工社区的会议室里,30多名社区居民和社区干部早早就来到了这里。离“公证进社区”活动正开始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可是会议室内已聚满了来“取经”的人。“社区提前3天就通知我们了,说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要到社区送服务,这机会挺难得,我得来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张绍文说。
 
  市公证处与本报联手举办的“公证进社区”首场活动,还未开场,就受到了居民们的热捧。正如前来参加活动的本报副总编辑王丹所说:“公证与居民生活联系密切,本着服务群众、关怀民生的宗旨,今年‘晚报社区行’将与市公证处强强联手,开展 “公证进社区”系列活动,将陆续走进各城区社区。”
 
  公证走进亦工社区,就是“公证进社区”系列活动的第一站。当日的活动,受到了市公证处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公证处副主任王铁民也来现场。他说:“公证在市民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具有化解矛盾、实施监督、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交往、构筑诚信、维护权益等重要作用。为了践行服务于民的精神,市公证处派出精干力量,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今天是活动的第一站,我们派来了优秀的公证员,为居民们普及法律常识,把居民最迫切想知道的公证知识送到社区,同时也与居民面对面进行交流,为居民们答疑惑。”
 
  市公证处与晚报积极为居民服务的行动,受到了现场居民的一致欢迎,赢得了阵阵热烈的掌声。
 
  普及公证知识
 
  居民热烈欢迎
 
  13时30分,活动正式开始。市公证处业务二部部长张强作讲座,通过实际案例,为居民讲解公证的法律效力以及遗嘱、继承、房屋交易等与市民生活比较密切的公证种类。台上,张强讲得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台下,居民听得认真专注,津津有味,有的民居还拿笔本,边听边记。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公证除了具有证明效力外,还具有执行效力和法定公证效力。”张强介绍说,就拿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遗嘱来说。老人可以自己在家写下书面遗嘱,也是有效的,但是却很容易引发争议。一旦老人去世,继承人就可能以立遗嘱时老人意志不清楚为由,来质疑遗嘱的真实性,从而引发矛盾与纠纷。即使起诉至法院,也需要争议双方进行举证,证明老人在立遗嘱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是真实意志的反映。这样一来,不但会耗费时间、精力与金钱,还会给原本和谐的亲属关系造成裂痕,影响家庭的和睦团结。而如果老人在立遗嘱时能够进行公证的话,就能避免争议的发生,省时省力而又和谐地解决遗产分配问题。
 
  现在,不少老人为了减少麻烦,都会在生前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到儿女名下。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都需要老人本人到交易中心现场办理。如果老人年龄大、身体不好的话,亲自到现场办理,奔波劳累,很容易累病。这时,就可以选择办理委托公证,公证人员还可以上门服务。办好委托公证后,儿女拿着一张委托公证书,就可以轻松办理过户,不再需要老人来回折腾了。
 
  之后,张强又对继承、夫妻财产约定、提存等公证业务进行了详细介绍。细致行动的讲解,让亦工社区的居民受益匪浅。
 
  现场答疑解惑
 
  居民踊跃参与
 
  一场生动的讲解过后,张强还未来得及休息,居民们就急不可待开始咨询起来。
 
  “不知道公证处的位置在哪里,每个区都有吗?办理遗嘱公证怎么收费?如果我自己写遗嘱,不做公证,找几个见证人行不?”居民鄢德厚首先提问。
 
  虽然问题挺多,张强一一耐心作答:“市公证处位于顺城区临江路东段5号,而在新抚区、东洲区、沈抚新城、李石开发区还设有办事处,方便市民办理业务。至于收费标准则是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要看办理的具体业务内容才能确定。而不经过公证,只找见证人立遗嘱的方式,也是可以的,但正如我上面讲过的,这样立遗嘱极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现场咨询的居民十分踊跃,公证处副主任王铁民、办公室副主任高翔也分别为居民解答问题,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一个小时的活动时间很快过去了,虽然大家都有些意犹未尽,但仍在社区干部的组织下,离开了会议室。居民张常喜告诉记者,这次“公证进社区”,确实让他了解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既解答了居民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法律疑惑,又为急需办理继承公证的居民提供了有效指导,让他们很是受益。
 
  据了解在当天的活动中,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共回答居民提问20余条。为了服务更多群众,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还委托社区收集居民的咨询及诉求,再转给他们。对于收集来的典型,市公证处还会通过在晚报开设的“说公证”专栏,及时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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