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福州市公证处积极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窗口工作质效,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出多项便民新举措。
3项公证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从2020年11月1日起以下3项公证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 1.学历公证;
- 2.学位公证;
- 3.机动车驾驶证公证。
跨省通办,不受户籍地(学校所在地、驾驶证领取地所在地、缴税地)限制,公证员可受理承办,不得拒绝办理。
10类公证事项承诺为“一趟不用跑”
2021年5月6日起,10类公证事项承诺为“一趟不用跑”,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
- 1.学历公证;
- 2.毕业证书公证;
- 3.学位证书公证;
- 4.驾驶证公证;
- 5.曾用名公证;
- 6.住所地(居住地)公证;
- 7.国籍公证;
- 8.生存公证;
- 9.无犯罪记录公证;
- 10.亲属关系公证。
5类公证事项承诺即办件
从2021年4月15日起,5类未附译文或附英文公证事项承诺即办件:
- 1.中国护照公证;
- 2.曾用名公证;
- 3.住所地(居住地)公证;
- 4.国籍公证;
- 5.生存公证。
即办件,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2项通知功能
以下线上功能方便当事人及时领证:
- 1.开发二维扫码查进度功能,为当事人可随时查看公证书办理进度提供便利,实现公证书的“及时取、及时用”。
- 2.为方便无扫码操作习惯的当事人,推出“短信提醒可领证”功能,以短信通知的形式,更加准确、及时地将办证结果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