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遗嘱公证人数逐年增多,99%都与房产有关有人瞒着儿子偷偷办公证,有人把房子留给了保姆,有人一份遗嘱前后修改多次。
遗嘱公证,分的是财产,考的是亲情
在传统观念中,一般在临死前才会立遗嘱,人们觉得早早立下遗嘱是件晦气的事。如今,这个观念开始转变,为了避免身后遗产纠纷,不少人开始倾向于提前立遗嘱。记者从市公证处了解到,近年来,公证处办理的遗嘱公证逐年增多,其中99%的遗嘱公证都跟房产有关。
有人是儿女陪着来的,有人是瞒着儿子偷偷来的;有人要把房子留给保姆;有人特别指定把房子给儿子,不给女儿;有人则专门要求把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还有人为了一份遗嘱,前后折腾多少次……每一份遗嘱的背后,都藏着一个或悲或喜的亲情故事。
3年来我市遗嘱公证数量翻了一番
99%的遗嘱公证都与房产有关
近年来,我市做公证遗嘱的数量逐年增多。记者从常州市公证处获悉,2010年,我市市区(不包括武进、金坛、溧阳)办理的公证遗嘱案件约150件,2011年达到200件,去年为250件,而今年预计要突破300件。
公证遗嘱增多跟房价增长有关
为什么遗嘱公证会这样快速增长?据常州市公证处主任庄建曙分析,一方面,老年人法律意识增强,很多老人意识到,将遗嘱进行公证,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5种类型,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立遗嘱本人可以撤销、变更遗嘱。虽然这5种形式的遗嘱都有法律效力,不过相比之下,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立遗嘱人死亡后,同时发现有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两份遗嘱的,即使自书遗嘱的日期比公证遗嘱在后,仍然以公证遗嘱为准。
另外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是,这几年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房产在个人财产中所占比重不断升高,成为个人遗产的主要成份。随之带来的是,因房产而引发的子女之间、甚至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所以,很多老人为了避免百年之后不必要的纠纷,进行遗嘱公证。
据介绍,在常州市公证处办理的遗嘱公证中,其中99%的都与房产有关。动产如珠宝首饰、银行存款等都可以自由处分。比如,一个老人手上有10万元存款,可以分给2个子女每人5万元。但是房子这种不动产,处分起来就没这么简单了。
一位公证员告诉记者,他曾见识过不少人为了让老人立遗嘱争房产,耍尽各种手段。有个做女儿的,为了分到房子,先把老人接回家中居住,好吃好喝地招待。等把老人哄高兴了,借机劝说老人去立对自己有力的遗嘱。
中年人立公证遗嘱的多了起来
记者从常州市公证处获悉,近年来,一些商务人士,特别是一些成功人士刚过不惑之年就准备好了遗嘱。去年,该处就为我市3位企业老板办理了遗嘱公证。
如一位做房地产的大老板,去年刚过50岁,就早早办好了公证遗嘱,列明了自己两套别墅、5处房产、两辆宝马车和公司的所有股权的归属。还有一位做酒店的老板,不到50岁突然患病,在病逝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做了安排,指定财产受益人是其独子。
除了这些大老板外,也有一些普通的市民也早早立了遗嘱,其中最年轻的一位刚过40岁。庄建曙分析,这些人常年在外奔波,目睹一些意外事故,为求保险及妥善处理身后事,不受传统思维立遗嘱不吉利的束缚,咨询办理了一些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