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践行初心和使命,切实增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效,大荔县公证处制定出台了四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面对相关亲属关系证明举证难、采信难实际问题,2020年司法部推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荔县公证处积极响应,在深入学习讨论后,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清单,目前已实施。
坚持为老年人、危重病人、行动不便人士实行上门服务。大荔县公证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制度,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一经发现公证当事人中有危重病人,行动不便人士或老年人的,主办公证员必须提供上门服务。
摈弃“以证换证”的办证方式,认真贯彻执行“让群众只跑一次”要求。申办公证事项当事人在大荔县公证处申办公证时,仅需提供身份证、财产产权证明等基础资料,其余完善证据链的证明材料由公证处工作人员自行调查收集整理或第三方核实,坚决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花冤枉钱。
加大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
公证法律援助力度。对全县建档贫困户申办公证的,大荔县公证处一律实行减免收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
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