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原许昌市公证处),系许昌市司法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 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公证员助理2名,会计1名。
(二)、岗位职责: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整理公证案卷;会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热爱公证事业;
- 3、公证员助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优先。会计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 4、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3、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 4、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 6、其他不适宜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 1、报名时间:7月1日—7月8日。
-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xcsgzc@126.com,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 3、应聘人员简历填写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与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管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许昌市天平公证处负责对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许昌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单位缴纳社保,享受正常的双休、法定节假日。
咨询电话:18697396036
邮箱:xcsgzc@126.com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