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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厅力推9项公证服务便民利民举措

2021-07-21  来源:央广网  点击:

近日,山西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在山西省范围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推进9项便民利民举措。
 
根据通知要求,在规范开展公证机构办证点设置方面,鼓励引导公证服务资源匮乏地区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积极引进优质公证服务资源,支持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公证机构在欠发达地区规范设立办证点、远程视频服务点。
 
在完善办证大厅服务设施方面,各公证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意识。公证机构办证大厅要配置并开放无线网络,配置手机充电设备、开通刷脸支付;视条件配备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复印打印设备、窗口服务评价器及电子叫号系统;办证大厅提供饮水机和一次性纸杯,通过完善各类便利设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办证体验。
 
在完善延时服务工作制度方面,建立完善公证人员咨询值班制度,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公证机构微信公众号等,为群众提供“无假日、全天候”公证咨询便捷服务;要求各市指定不少于1家公证机构,通过错峰办公、节假日轮值等方式,开展工作日、周六“延时服务”及周末、节假日预约服务,满足正常工作时间不能到公证机构申办业务的上班群体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在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方面,在《山西省司法厅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列明的100项证照类、单方法律行为类公证事项的基础上,针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14项双方法律行为类及其他类公证事项,在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实现让公证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在开展“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方面,针对不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夫妻之间或父母子女之间处分财产的委托、不涉及转移或放弃权利的声明、不涉及处分与转移财产或放弃权利等文书上的签名等4类公证事项,鼓励公证机构试点开展“零接触”服务。公证申请人通过手机终端进入“零接触”公证平台,在线完成身份核验、电子签名、视频录制及与公证员视频连线,即可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公证,解决海外群众“跨国跑”、出行受阻人员“不能跑”难题。
 
在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范围方面,在原有4 类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事项的基础上,针对省司法厅公布的证明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凡是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核查或代为核实的,当事人提供确有困难的,可以免予提供。由公证当事人作出书面事实陈述及自愿承担虚假陈述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即可代替举证,大幅减轻人民群众的证明材料负担。
 
在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方面,建立完善公证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公证机构在公示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9]353号)的基础上,自行确定自主定价公证服务收费目录、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并在服务场所和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在扩大公益公证服务范围方面,在第一批6 类公益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倡导公证行业为保障房摇号、子女入学派位、房屋拆迁、回迁房安置、农村换届选举、协助党政机关开展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6 类公证事项提供减免费服务,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体办证费用的减免力度。要求每一名公证员每年度办理公益性公证不少于5件。通过鼓励志愿奉献,逐步扩大公益公证服务覆盖面。
 
在积极开展遗嘱综合公证服务方面,今年10月份全省公证行业开展“遗嘱公证服务月”活动,提高遗嘱公证业务的社会知晓度和使用率。针对民法典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后发生的财产继承纠纷,鼓励引导全省公证行业积极为群众提供遗嘱公证、遗嘱检认、遗嘱保管、遗嘱执行等遗嘱综合公证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理遗嘱公证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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