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公证处宗旨与业务范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办理全市的国内经济、民事公证,办理涉外(包括港、澳、台)公证。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公证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公证处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1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工作人员3名(法学专业2名、计算机相关专业1名)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热爱岗位工作;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2.年龄30周岁以下,海宁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计算机相关专业;
3. 持有法律执业证书、有法学、计算机运维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从初审合格简历中,筛选后直接面试。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3.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项目,合格标准以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准。体检费自理。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