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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3名

2021-11-10  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点击: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公证处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人员3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6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热爱岗位工作;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2.年龄30周岁以下,海宁市户籍,专科学历, 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法律执业证书、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笔试+面试。初审合格人员参与笔试,笔试后按1:3比例入围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排名1:1入围体检。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3.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项目,合格标准以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准。体检费自理。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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