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有公证机构118个,其中事业体制公证机构117个、合作制公证机构1个。全省有公证从业人员1220人,公证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7%……”11月23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报告指出,近三年来,全省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74万余件,为法治陕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各公证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照法定程序对有关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提供全方位的公证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报告显示,全省各公证机构坚持公证服务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定位,积极受理民生领域的公证事项。西安市公证机构2018年以来先后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电脑随机录取证据保全和现场监督公证1102场次,涉及民办学校171所、学生20余万人;参与商品房摇号1148场次,涉及房源20余万套、家庭100余万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及时实现公证文书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公证文书权威和效力。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执结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7301件,执行到位标的194.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