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平市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备案,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高平市司法局主管的零编制、企业化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执业公证员2名。性别不限、户籍不限,要求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3.热爱公证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公证处管理和工作安排。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4.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5.近三年来被录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资格证和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报名表(附后)。应聘者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2.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者将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书(件)原件拍照后上传至报名邮箱,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7月8日17点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4.报名邮箱:gpssfj@163.com。
5.联系人:何慧芳 联系电话:0356-5223712、0356-5284982。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二)招聘方式。
1.采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考察。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面试得分前两名者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2.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高平市司法局组织拟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企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照面试结果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高平市公证处考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报高平市司法局备案。
2.工资待遇。
公证员工资:比照山西省公证行业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
3.在面试环节邀请高平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356-5284982。
本公告由高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高平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