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成立于1983年,前身为温州市瓯海区公证处,2002年6月经批准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法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实施,2006年10月原温州市瓯海区公证处,划为温州市司法局管理,并更名为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执业区域为温州市。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计算机、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有意者请提供个人履历表和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发邮箱474174810@qq.com。 5、居住地为温州市区。
二、录用者待遇:待遇面谈。
三、其他事项:根据报名情况,经筛选,签订劳动合同后录用。咨询电话:综合科0577-86195578(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
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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