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证员执业准入制度,职前培训时间为一年,集中教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时间不得少于十一个月。9月13日,北京市公证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公证”发布了《北京市公证协会公证员职前培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北京市公证行业公证员职前培训活动,完善公证员执业准入制度,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证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法》《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北京市公证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近日,北京市公证协会(以下简称“市公协”)印发了《北京市公证协会公证员职前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七章四十四条,规定了参训人员职前培训时间为一年,集中教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参训人员的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由所在公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时间不得少于十一个月等条款。明确了参训人员的报名标准,参训时间、方式、课程等内容。《办法》的印制,体现了市公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健全完善公证员职前培训制度,使参训人员达到公证员执业所需要的初任标准,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忠诚、干净、担当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北京市公证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公协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公证行业人才输送、培养、教育工作,自2015年制定《北京市公证协会公证员助理管理办法》以来,已组织37期公证员助理考核,为公证机构输送公证员助理200余人,为北京公证行业提供了大量优秀合格的公证人才。此次,市公协第一时间响应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在全国范围率先出台了公证员职前培训管理的相关文件。
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公协将结合公证员助理培训考核经验,有序推进公证员职前培训工作,坚持优中选优,为公证行业持续提供优秀的公证人才,保障首都公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