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东莞公证处、东莞市东部公证处、东莞市南华公证处联合发布《关于在东莞市公证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记者梳理《公告》获悉,为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与公证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东莞市东莞公证处、东部公证处、南华公证处正式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便民服务窗口”)。2022年11月28日起,企业、群众可按需到东莞市公证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办理“全市通办”楼盘范围内的增量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商品房变更登记、存量商品房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共4项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继承、委托等公证服务以及纳税、民生服务同步申请、一并办理。
记者还从《公告》中获悉,登记部门完成审核后申请人即可在线获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纸质证书可选择EMS寄递或通过“便民服务窗口”领取。如企业、群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窗口服务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机构和税务局将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优化。企业、群众可以通过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了解“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便民服务点业务类型及所需材料清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