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公证援助 圆了少女上学梦
2001年10月的一天,常乐村村民何某夫妇到镇上赶集,看到一摇篮中放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连脐带都还没断。包裹女婴的衣服中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女婴的出生日期,希望好心人收养。看着哭得可怜的孩子,他们把这个孩子抱回家中抚养,取名何苗苗(化名)。
目前,何苗苗上小学六年级,马上面临小升初考试,准备考到蓬溪中学读书。但何某虽然抚养这个孩子长大,却一直未办理收养手续,现在孩子上初中必须建立学籍档案,没有户口怎么办?
近日,在好心人的指点下,何某夫妇带着孩子来到县公证处寻求帮助。遂宁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到何某夫妇关于孩子收养情况的详细经过后,对他们提供的当地村委会、民政办等部门的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有关知情证人进行了询问谈话。鉴于何某一家经济条件很差,公证处对其实施了法律援助,免费为他们办理了抚养事实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