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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公证处推行“支付宝“ 让二手房买卖不纠结

2013-02-02  来源:辽沈晚报  点击:

  多年前,网上交易令人很纠结,买方担心钱付了却得不到心仪的货品,卖方担心发了货品,对方却反悔不付钱,如此纠结的结果催生了如今的“支付宝”功能。“支付宝”对于经常在网络上游走的现代人来说早已不陌生。事实上,虚拟网络上人们交易的这种纠结,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也同样存在。购房者担心钱付清了房子却迟迟不是自己的,卖房者担心房子已变成别人的而钱却没到手。今年3月以来,家住望花区光明街道的许女士就因售房而陷入这般纠结。不过幸运的是,5月22日,令她纠结了两个多月的难题终于因一种类似“支付宝”的新模式——“二手房”交易提存公证的启动而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了解到,在房屋交易中,买卖双方很容易陷入这般纠结。在市房产中介市场从业的王先生说:“我在这里工作20多年了,太了解买卖双方这种纠结的心理了,买卖双方由于互不信任,又互不让步,最终只能导致交易失败。”怎样能给房屋买卖双方一个安全的保障?怎样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百姓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今年3月以来,市司法局党委提出了这样的思路:充分发挥市公证处减少纠纷、避免诉讼的作用,积极开拓业务,为百姓搭建一个公平交易的平台。于是,抚顺市公证处开始尝试探索一个全新的运行平台——“二手房”交易提存公证。
 
  “在办理房屋买卖公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买卖双方都很担心自己被对方骗而让利益受损,很多当事人甚至在意见簿上提出,希望公证处作为房屋交易的第三方中间人,来帮助双方完成交易。今年3月,我们认为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决定开始筹备推行这项提存公证业务。”市公证处主任卜欣说。
 
  “二手房”交易:一种高风险的交易
 
  望花区光明街道的许女士有56平方米房产一处,今年3月,她准备将该房屋出售,并与求购者张先生初步达成买卖协议,以25万元价格出售。在双方准备交易时,张先生担心:“房产证还没拿到,就把25万元购房款交给对方,万一房产过户手续碰到麻烦,办不成怎么办?”许女士也有自己的担心:“我把房产证过户给了他,买主不给我钱,赖着,那我不是很被动?”两人决定找一位中间人担保。
 
  但是对于中间人的人选,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此时,许女士想到了公证。5月22日,许女士与张先生来到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向他们介绍了刚刚启动的“二手房”交易提存公证业务,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购房款,待提存款给付条件成熟,即产权已更名过户,再到公证处提取购房款。许女士与张先生同意办理提存公证,双方继而解除了疑虑,保障了房屋买卖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手房”交易因为交易金额较大,买卖双方又互不相识,因此交易风险极高。不久前,市民王先生的遭遇可就没许女士那么幸运了。今年3月,市房交会期间,王先生欲购买薛先生的房屋,双方达成协议,王先生支付给薛先生预付款20万元,薛先生在前往办理过户手续的途中遭遇车祸,不省人事,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在合同上签字。薛先生的家属虽认可房款一事,但要求在薛先生痊愈后再与王先生办理手续,至今薛先生仍处于昏迷中,薛先生的家属却拒不返还房款。
 
  李萍是市房产交易中介市场的一名房产经纪人,从业已有10多年,她说,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类似王先生的遭遇常会发生。
 
  公证“支付宝”:让买卖双方都不受伤
 
  提存公证就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市公证处房产部负责人郑柏林介绍,由于买房不像买其它商品具有买卖的即时性,而是一个相对持续的过程,在购房的各个环节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影响房屋买卖的顺利进行。为规避这些风险,提存公证业务应运而生。
 
  “人们常见的网络购物的‘支付宝’与提存公证有些类似,但提存公证是一种法律制度,其法律地位是‘支付宝’所不能比拟的。比如,张先生的房款是交给公证处提存,而不是直接交给卖方许女士,许女士要想从公证处取得房款,必须要等办完产权过户手续,张先生拿到产权证也就是‘确认收货’后,许女士才能拿到购房款。否则,张先生仍然可以从公证处取回自己的购房款,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提存在公证处的资金还可以为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执行提供保障。”郑柏林说。
 
  日前,办理了公证“支付宝”业务的许女士有了这样的体会:这就好比给我们买卖双方都安了个“保险箱”。
 
  公证“支付宝”:保障更多人的权益
 
  这种担保性质的提存公证特别适合小型企业合作时,双方在互不信任前提下申请。“提存公证的作用主要是预防欺诈,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郑柏林称,从办证窗口来看,公证“支付宝”运行至今,仍有很多人对“提存公证”这一新生事物还很陌生,群众认知度不高,他希望这种服务能保障更多人的权益。
 
  那么,办理公证“支付宝”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卖方所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买方所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双方材料齐备后,方可办理提存公证。目前,办理“提存公证”还可以更省力,通过市公证处的房产绿色通道,让越来越多办理提存业务者享受到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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