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响应自治区“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公证便民服务开启全区通办新模式,开展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全区通办工作。
从2023年5月起,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盟市、旗县公证处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对6类国内公证事项、4类涉外公证事项及4类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实行全区通办,通办事项均为高频事项,可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任何一家公证机构办理。其中全区通办的国内公证事项包括委托公证、声明公证、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夫妻财产公证、文本相符公证和遗嘱公证;全区通办的涉外公证事项包括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和证书执照公证;全区通办的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包括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和证书执照公证。
以国内公证为例,2022年,全区公证行业办理委托公证、声明公证、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等6类国内公证事项9.1万件,占全年国内公证事项公证总量的34.9%。全区公证机构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开启全区通办工作,将大大便利人民群众和企业申办相关公证事项,享受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进一步提高全区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