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客人梁先生在大陆出生,后跟哥哥一起随父母移居到香港生活,梁先生的父母近些年先后在香港去世,留有内地的一套房产一直没有去处理。由于梁先生的父母在生前均无立有遗嘱,因此梁先生和他的哥哥都有继承权。兄弟两经过商量后决定将房产转到梁先生哥哥的名下,咨询了内地的公证处需要梁先生在香港的律师楼办理一份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并加盖转递章。
梁先生透过网络找到我们
香港律师公证网咨询,同时告诉我们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内地还没有出生证明这个东西,但其父母在移居香港时找内地一家公证处给梁先生兄弟两做了出生公证书。了解情况后我们告诉梁先生审批部门在今年修订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的格式,如同时涉及遗嘱继承及法定继承,应清楚表明是同时放弃遗嘱继承及法定继承的权利或是仅放弃其中一项权利。
另外梁先生这种情况可能还需要他哥哥办理一份叫「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的公证书,而梁先生表示目前先办理他这份放弃继承声明书,如果后面公证处有要求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的再说吧。
根据梁先生的具体情况,我们提供了公证草稿给他跟内地公证处确认,经确认无误后梁先生便跟我们约了时间带上资料带我们律师楼办理。下面我们来看看最新格式的香港个人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适用格式1---3---2)如何办理吧。
最新办理香港个人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所需资料
- 1、声明人梁先生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及出生公证书;
- 2、梁先生父母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 3、梁先生父母的香港死亡证;
- 4、梁先生父母的内地结婚证;
- 5、梁先生哥哥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及出生公证书;
- 6、梁先生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资料(如身份证、死亡证等);
- 7、其他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因每个人情况不同,以上办理所需资料仅供参考。
最新办理香港个人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所需流程
- 1、跟香港律师公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将上述办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我们;
- 3、律师根据客人材料拟公证草稿给客人确认;
- 4、客人确认无误后,声明人(即梁先生)携带上述文件到港面签;
-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 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 7、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是邮寄公证书。
最新办理香港个人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所需时间
- 一般情况下,办理香港个人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所需时间是2-3天。
最新办理香港个人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