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
山西省司法厅获悉,山西省总工会和省司法厅联合出台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权益社会化维权机制的意见》,将携手为困难职工提供
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并确定每年五一节为“
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主题活动日”。
《意见》要求,困难企业、职工将作为重点援助服务对象。困难职工在办理与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损害赔偿金、赡养、抚养、扶养等有关的公证事项时,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公证费的,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司法厅将为困难职工提供公证法律援助、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免费代写法律文书等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凡符合职工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可减免公证服务费。
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冀贵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凡公证援助案件,一律指派政治过硬、业务强的公证人员承办。在受理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保证援助公证当日出证率,确保无假证、错证。根据个人及家庭实际,部分困难职工还将享受延时加班办证、休息日和节假日预约加班办证及预约上门等‘绿色通道’服务。”
另据了解,今后,每年市、县、产业及相关企业工会和全省112家公证机构联合开展 “法律援助深入千家企业服务万名职工”活动。各公证处对大型工矿企业,保证每周至少三天专人进企;中小型企业,每周一天上门服务。同时,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省司法厅、省总工会也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分别是:0351-2681053,0351-83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