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一辆营运车在西安市自强西路不小心将一行人撞伤,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肇事司机愿意积极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可是,这笔预付的医疗费用应该交给谁?
交警按正常程序是要先扣押肇事车辆,因为是营运车辆,扣一天就会损失不小。如果把钱交给医院或者伤者?司机担心钱被乱花。把钱交给交警吧,交警又有规定,不得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收取押金。
这是困扰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多年的一道难题。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采用“提存公证”的办法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莲湖区司法局和交警莲湖大队依据提存公证相关法律,建立交通事故公证提存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交通事故处理提存保证金公证制度,并由此形成了公证工作全程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警证合作机制。
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介绍“提存公证”的办理程序:公证处设立专用账户,采取提存公证这一法律形式,对交通事故保证金进行提存公证,以解决医疗费用支付问题。即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根据医院治疗方案及费用预计,由肇事方把伤者的治疗费用预计数量,提交公证机构寄托保管,并进行公证。由公证处根据办案民警要求或者见到医院催款通知单给予支付。这样做,既保障了伤者的治疗费用,又最大程度地减少肇事方的经济损失,也避免了双方在事故处理期间为了医药费支出互相推诿、扯皮,同时还达到规范交警执法的作用。提存公证的实施,方便了当事人,也解决了这一困扰交通事故处理的难题。
去年6月25日,陈某驾驶公交车将行人赵某撞伤。交警依法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肇事方在公证室办理了公证提存手续,伤者医疗费用得到了保障,肇事车辆及时放行,减少了营运损失。伤者和肇事方都非常满意。肇事车辆单位的负责人说:“以往这样的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家属往往提出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或诉讼保全的申请,拖延放车时间,实际就是担心医疗费用得不到保证。现在有了公证提存,车辆很快得到放行,既保障了医疗费用,又减少了肇事车辆的营运损失,公证提存就是好!”
从2011年7月至今,莲湖区司法局共办理260起公证提存,事故各方都较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