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纠纷案件,如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婚姻、继承、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家庭暴力等情形。不同的家庭矛盾类型,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文件规定,其诉讼时效也是不同的。
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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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吕先生是广东佛山人,最近透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咨询,原来他的叔叔早年就移居到了香港生活,并于20多年前在香港死亡,其生前在老家留有一处房产因亲人间意见不统一所以一直没有处理,现吕先生委托了大陆律师帮忙处理此事,律师告知吕先生需要在香港找律师楼出一份死者生前没有结婚及没有任何子女的声明书并加盖转递章。
目前吕先生已经申请拿到了他叔叔的香港单身证明了,不知道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了解情况后我们告诉吕先生办理此公证必须人亲自来香港面签才行,需要提供声明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而吕先生是出生于70年代的,那时候内地还没有出生证明,但吕先生已找内地公证处出具了他与父亲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其父亲与死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针对吕先生的具体情况,下面就由
香港律师公证网Jacky为大家介绍下具体是如何办理吧。
香港已故人士的单身公证书用于内地法院诉讼办理所需资料
- 1、申请人吕先生的中国身份证及往来港澳通行证;
- 2、吕先生与其父亲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3、吕先生父亲与死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4、吕先生叔叔的香港单身证明(也叫无婚姻记录证明书);
- 5、吕先生叔叔的香港死亡证;
- 6、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香港已故人士的单身公证书用于内地法院诉讼办理所需时间
- 一般情况下,声明人来律师楼面签后约2-3个工作日可办理完成。
香港已故人士的单身公证书用于内地法院诉讼办理具体流程
- 1、跟香港律师公证网确认信息后支付费用;
- 2、把上述办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我们;
- 3、律师根据客人提供的材料拟公证草稿给客人确认;
- 4、客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跟我们预约时间面签;
-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 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 7、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是邮寄公证书。
办理香港已故人士的单身公证书所得样本用于内地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