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签发无犯罪纪录证明书(Certificate of No Criminal Conviction,俗称良民证)是一项由香港警务处提供的收费服务。申请人必须提交由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发出的信件以证明申请目的,香港警务处才可接受有关申请。为了防止证明书被滥用,如果香港警务处并无申请人的犯罪纪录,只会直接把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寄到发信要求该证明书的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亦即申请人并不能收到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申请人只会在有犯罪纪录的情况下才会收到一份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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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凌小姐是香港人,香港法学硕士毕业后就在内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实习律师,现实习期满并顺利通过考核,凌小姐要申请香港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告知还须提供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声明其本人在香港未受过刑事处罚的材料,且公证书还需要把其本人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附上。
目前凌小姐已经透过司法局的帮助拿到了香港警务处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因此只需要跟我们约时间再带上材料过来面签做一份声明公证书就可以了。针对凌小姐的具体情况,下面就由
香港律师公证网Jacky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吧。
香港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办理在香港未受刑事处罚声明公证书所需资料
- 1、声明人凌小姐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 2、由香港警务处出具的香港刑事犯罪纪录(即无犯罪纪录证明书)。
香港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办理在香港未受刑事处罚声明公证书具体流程
- A、跟香港律师公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B、把上述办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我们;
- C、律师根据客人提供的材料拟公证草稿;
- D、客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跟我们预约时间来港面签;
- E、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 F、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 G、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公证书。
香港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办理在香港未受刑事处罚声明公证书所需时间
- 一般情况下,声明人来港面签后2-3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
香港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办理在香港未受刑事处罚声明公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