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不良记录;
2.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21日后出生);
3.文秘岗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文秘、汉语言专业;
4.公证员助理岗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②电子邮箱报名。
3.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309)。详情可咨询电话:0577-63735376。
4.报名邮箱:pyxgzc@yeah.net
5.报名材料:
(1)《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三)录用
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经考核合格再行续签合同。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 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
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
2024年3月21日
原文:https://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