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5月27日,
深圳市公证协会出台《深圳市公证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促进公证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升公证利企便民服务质效。《指引》由
深圳市司法局指导深圳市公证协会起草发布,通过发挥行业协会自治作用,着力提升公证机构依法合规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公证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开全国公证机构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之先河,是深圳市打造合规示范区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
《指引》通过对标国际国内合规管理标准,结合公证行业特点提出了公证机构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针对性方案。《指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促进全市公证机构树立全面系统合规意识,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以规范化促进法治化,加速推进全市
公证法律服务全面提质增效。
《指引》共六章66条,包括总则、组织和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保障机制以及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指引》相关的基本概念。包括制定目的与依据,对合规管理中使用频次较高的术语进行了概念界定,并明确了公证机构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公证机构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及职责。在兼顾深圳市不同体制、不同层级、不同规模公证机构差异的情况下,围绕合规管理组织的基本架构问题,科学设置公证机构的决策机构作为合规管理的领导机构,并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以及监督部门分别作为合规管理的三道防线,在强化合规人员配备、创设合规管理会议工作机制、强调全员合规责任的同时,细化规定了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合规职责。
(三)强化公证机构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指引》对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及业务合规、人事合规、财税合规、信息数据合规等重点领域合规制度建设、持续合规制度建设等作出规定。
(四)制定公证机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围绕公证机构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需要,结合合规建设相关要求,各公证机构通过制定合规管理年度计划、建立合规风险库或清单、合规激励机制等方式,建立合规管理部门与内部职能部门协同运作机制,以支撑各公证机构全面有效地领导和推动合规管理工作。
(五)规定公证机构合规管理保障机制。主要从人、财、物等方面规定了各公证机构需要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供的必要保障,建议各公证机构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合规经费支持、合规宣传培训、合规文化建设等。
(六)《指引》的适用主体和效力。该指引为推荐性指引,适用于全市各公证机构,各公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满足机构需求的合规管理体系。
同时,《指引》探索建立了适当的行业合规激励机制,正向强化公证行业合规治理质效;创新构建了公证服务业务创新容错机制,鼓励支持公证机构与公证员创新;制定了公证行业信息数据管理机制,对公证机构内部信息数据管理制度、信息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提出相应合规要求;提出了规范公证行业合规尽职调查要求,强化业务流程管控、公证质量把控、重大对外合作及关键人员聘用等方面规范。
据了解,深圳市司法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在全市公证行业推动试行《指引》,引导和支持各公证机构深化公证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以行业合规促进深圳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公证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原文:https://k.sina.com.cn/article_2578189780_99ac0dd4001019jv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