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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2024-10-15  来源: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任泽区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公证处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2017年根据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司法[2017]8号)文件精神,由原来的行政体制改制为事业体制,核定差额事业编制4人。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1日至2006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任泽区2024年公开招聘任泽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岗位信息表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10月21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14日通过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renze.gov.cn/channel/list/20.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审核
 
1.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www.xtrsksw.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17:0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报名系统将于10月25日17:00自动关闭,报名时间截至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报名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人员及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至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房间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7)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将该岗位调整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本次考试在邢台市区设置考场,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考生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资格证、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公告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能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renze.gov.cn/channel/list/20.html)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设置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六、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司法局:0319--7512450  
 
人社局:0319--7519551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0319--765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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