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将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列入其中,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法律援助站。
据了解,合肥市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将被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551-2652250,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合肥市淮河路335号)会将新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信息录入市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信息库和全省法律援助综合信息系统。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公证机构要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公证服务。当公证机构发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未主动提出
公证法律援助申请时,需要主动告诉他们可以提出申请,并提供帮助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