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级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涵盖9大公共服务领域和4项专业服务领域,共56个项目。为此,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公证处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标准编制规则培训,系统学习
公证法律服务相关文件及服务业相关国家标准;召集全市12家公证机构座谈研讨,并于日前初步构建起包括公证机构提供公证服务、司法局保障和服务公证业务的标准体系;引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综合目标年度考核办法》、《公证服务惠民承诺》、《公证质量管理规定》等,凸显公证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苏州特色。
苏州市司法局长朱正表示,目前标准体系处于实施完善阶段,下一步将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由点到面、由浅入深推进试点,引导当事人参与对标准的实施监督,逐步完善已经建立的相关服务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