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新“国五条”房产政策出台前,家住顺义的王先生考虑赶快把父母生前留给自己的房产卖掉。王先生还有一个姐姐,父母去世后,她曾明确表示不要房子,而房本在王先生手中,所以他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直到王先生来到房地产中介提出要卖房时,他才得知自己无权处分这个房子,必须先过户。随后,王先生又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被告知涉及继承的房屋过户需要提供继承权公证书。
北京市龙诚公证处受理王先生的公证申请后,公证人员告诉他,在其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的情况下,虽然王先生的姐姐在父母去世后明确表示不要房子,但作为法定继承人,需要她本人到场发表放弃继承的声明;如她本人在外地,需要提供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最后,王先生与姐姐一同来到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手续,明确了房子由王先生继承。随后,王先生办理了房屋继承的过户手续,并通过中介完成了房产交易。
据北京市龙诚公证处人员介绍,受二手房交易税收新政影响,上半年该处办理与房产交易相关的委托、继承、赠与等公证数量同比大幅增加,其中继承权公证所占比例最多。因为很多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并不急于将继承得来的房产进行变更登记,但按现行政策规定,房屋产权人如果去世,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进而将房产重新确权,才可以办理买卖、赠与等过户手续。为确保当事人公证诉求都能得到便捷、高效、优质的解决,公证处推出多项举措,积极应对。他们一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并进行预约办理;另一方面对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当事人,及时调查核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证。对特殊情况、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公证员还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