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一本厚厚的档案。第一页是一份协议,叫“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主要内容就是财产分割。后面的材料有公证员现场询问笔录,双方身份证明等,如果涉及房产分割,还要有房产证复印件。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中最多就是房产。比如,女方婚前所购某房产,归女方所有;由男方父亲全额出资购买的婚房,归男方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基本上都不止一套房子。翻了数十本档案,最“富有”的一对夫妻有近十套房产,包括住宅、商铺和写字楼。在约定时,商铺写字楼,因为没有产权,分割的是40年使用权。股票,这几年也成为家庭财产的基本构成之一。夫妻股票账户里有个几十万是很常见的。所以,账户里的股票归谁,这类婚前财产公证也很多。
还有一类是股权。夫妻的一方拥有某某公司的多少股权,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约定股权归属。 还有一种不太常见,就是债务债权约定,估计夫妻一方是生意人。比如,有夫妻这样约定:“协议前,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协议后,以各自名义产生的债务各自承担”。
债权道理也是一样的,约定债权也就约定了债务收回来归属哪一方。
老夫少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比较多
倒也不是有钱的夫妻最喜欢来做婚前财产公证。
其实有两种夫妻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比例较大。一种是夫妻年龄相差比较大且再婚的夫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夫少妻”。男方在这次婚姻以前往往拥有房产等财产,现在公证约定其中一部分财产归属女方,也以此来显示对于此次婚姻对象的一片真心。
另一种是80后、90后夫妻。这类夫妻年纪轻,婚房往往是父母出资购买。比较多的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现在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约定该婚房属于男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换言之,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女方是没份的。
还有夫妻各自在婚前都买了房,都在按揭,有人约定:双方各自婚前房产,婚后也各自承担按揭,房屋产权分属各自,而不属于共同财产。
还有一类,夫妻感情时好时坏,在双方心平气和,尚能沟通的时候把财产进行分割。
房价越高,夫妻财产公证越多
大约在2007、2008年左右,“夫妻财产约定”开始出现。
相对于近年来,整体公证数量每年10%以上的增幅来说,“夫妻财产约定”算增长缓慢的。究其原因,夫妻在结婚之前或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来谈财产分割,跟我们中国人的传统感情终归有所冲突。
哪怕80后90后,来做婚前财产公证,尤其是一方有财产,另一方没有,公证约定“没有的还是没有”,另一方心情肯定是不舒畅的。公证员说,其实都能看得出来。但我们问TA,你是不是自愿的,TA还是愿意的。
尽管没有精确的统计,但有一个现象,夫妻财产公证是伴随着高房价而成长起来的,房价越高,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夫妻越多。一套房子动辄几百万,搞得谁都淡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