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规范公证员执业行为,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近日,省司法厅对全省11个市32家公证处开展了2013年度公证质量检查工作。
此次公证质量检查重点是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间所办结的要素式公证书,对公证书采取实地检查、电脑随机抽卷、逐项打分、交流反馈、合理建议的方式在市一级公证处抽取了20份公证案卷、县(区)一级抽取了10份公证案卷进行评查。案卷评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逐卷打分。针对检查中梳理出的问题,省司法厅将要求各公证处把抽查的卷宗重新逐卷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详细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整改完善。
通过此次公证质量评查活动,不仅发现了问题而且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公证处的公证质量,起到了交流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公证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