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记者从新宁县司法部门了解到,该县回龙寺镇长冲村78岁的老婆婆李某取款的难题在县公证处的帮助下得到了解决。
今年10月上旬,新宁县回龙寺镇长冲村伍某在外地意外死亡,为处理伍某死亡事宜,需伍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亲临事发地处理。而伍某的母亲李某是体弱多病的古稀老人,再加上承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经不起旅途的劳顿。10月18日,李婆婆便委托女婿向新宁县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新宁县公证处公证员热情接待了他,并细心倾听他的陈述。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委托公证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李婆婆的女婿不能代办,但为了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新宁县公证处决定指派公证员亲自到李某的家里为其办理公证。
10月19日,公证员赶到四十余里外的回龙派出所调查死者伍某的户口信息,并主动到银行查询了伍某的银行存款信息,得知伍某有银行存款若干,公证员又租车颠簸数近两小时到偏远的长冲村,找到该村支部书记调查核实。到李婆婆家里后,公证员对李婆婆进行询问,仔细地做了问话笔录,并建议李婆婆加办一个继承权公证,顺便将死者伍某外地的存款也取出来,以避免不必要的来回奔波。李婆婆采纳了公证员的建议,加办了一个继承权公证,在办理委托公证时一并委托受托人代为领取伍某的银行存款。在现场公证员终于为李某办结了亲属关系、继承和委托公证,为李某取款排除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