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江苏省物价局作客政风热线。副局长孔祥平现场确认,省物价部门今年将出台新的公证收费的管理办法。
直播过程中,来自镇江的夏先生提出一个他认为很不合理的公证收费的问题。因为父亲去世,夏先生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当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时发现了不合理的地方。“公证处的收费标准虽然是明码标价,但是要按照市场房价的2%收取。公证一下就要上万元。我们是自己住,又不是倒卖房子赚钱。现在销户口都一分钱不收了,为啥公证费还这么贵?”夏先生毫不客气的向孔祥平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孔祥平介绍说,公证与公安部门不一样。公安属于行政部门,要遵照行政事业收费规定。而公证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的行政收费完全两码事。公证机构也需要生存发展。因此物价部门在制定收费标准时既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也要顾及经营者的利益,要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夏先生反映的房屋公证的问题,我们是按照房屋的价值征收的。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上涨和变化,提出公证申请的人的负担就会相应,类似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在后面工作中怎么完善,需要进一步研究。 ”
而值得一提的是,公证收费的问题物价部门在去年就已经注意到了。在2014年的日程计划中,省物价部门将于省司法厅组成联合调研小组进行调研,并将在调研后颁布新的公证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