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市建设、维护节日前后社会稳定,南京江宁公证处紧紧围绕社会需求,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将“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贴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公证服务。主动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区重点工作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城市建设改造拆迁和征地拆迁安置、拆除违章建筑、司法强制搬迁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二是主动拓展业务,促进公证事业发展。该处下大力气研究公证业务范围、
公证法律效力,积极吸收并学习优秀公证处拓展地公证业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合出台办证意见,不断扩大业务领域,促进全区公证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规范公证管理,提升公证规范化。在市局领导关心支持下,该处通过跟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进一步规范在江宁区建工局定点的招投标公证工作的管理措施,自本月开始与全省实行统一标准。
四是定稿目标政策考核标准。按照省厅和市局考核标准和要求,坚持以“激励导向、突出重点、群众认可、注重实效”为考核原则,以办证质量、办证数量、卷宗整理等为重点考核内容,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公证人员进行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