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公证机构改革顺利开展,2月中旬,娄底市司法局赴各县市调研公证机构改革。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听取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公证机构改革如何改,对司法行政有何影响,公证人员身份如何转换,改制后利益如何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娄底市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要使其成为履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二类公益性事业法人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自收自支、参照企业化模式管理。实施公证人员身份转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行绩效工资,坚决破除“大锅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