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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70岁年龄段居民更倾向立遗嘱

2014-03-25  来源:北方网  点击:

最小30岁立遗嘱,70岁左右的居民立遗嘱最多,日前,泰达公证处遗嘱公证信息统计工作全部完成。自1988年建处以来的全部数据录入到司法部全国遗嘱信息平台,确保遗嘱人的意愿能够被及时查询、落实。
 
根据数据分析,办理遗嘱的最小年龄为30岁,最大年龄93岁,其中以70岁年龄段比例最大,占全部遗嘱公证的36%,其次是60、80岁年龄段的老人,各占20%。数据同时显示,近年来办理遗嘱公证的中青年人数的比例也呈增多趋势,30、40岁年龄段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占到全部遗嘱公证的15%,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财富增长以及法律意识日益浓厚,很多中青年人士也逐渐接受并重视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遭遇意外或突发危害前对自我权利及家人、亲属利益的维护。
 
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从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的户籍分析,因天津开发区独特的经济社会情况和外来人口较多的状况,在泰达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既有开发区、滨海新区其他地区和天津其他区县的群众,也有其他省市群众乃至境外人士。
 
此次公证遗嘱信息录入到全国遗嘱信息平台后,申请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或重新订立公证遗嘱、撤销遗嘱时,公证员将按程序查询被继承人或当事人是否办理过遗嘱公证,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及时被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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