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下午,奉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顾局长率执行一庭、二庭法官来到奉贤公证处,与全体公证员就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双方先介绍了各自工作现状,并就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执行庭马庭长介绍了执行局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开展执行工作的历史,并与公证人员交流了区人民法院对公证处出具的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证书的审查方式。随后,公证处孙书记、金副主任分别就公证行业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开展执行工作研讨会,讨论结果及目前公证处收到的不予执行裁定的相关问题与执行局法官进行了沟通。最后,公证员也将平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中遇见的常见问题与执行局法官交换观点。
通过此次研讨会,使公证人员对法院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的执行过程有了更深刻地了解,为以后办理此类公证提供了很大帮助。今后,公证处将陆续与区法院民庭等法官开展研讨活动,争取将此项活动常态化、定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