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云县办理了首例人体器官捐赠公证。潘某确诊为尿毒症晚期后,接受了漫长而痛苦的血液透析治疗。潘某的母亲要把自己的一个肾脏捐给儿子,并已通过了医院的配型检查。母子二人符合肾脏移植条件,而医院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要求患者、捐赠人及亲属办理声明书公证。
公证员进一步了解到潘某不到三十岁,还有一个不到两周岁的孩子,在治病当中已负债累累,加之后期的治疗,几乎掏空了潘某家的所有积蓄。“这是个系列公证,受捐者、捐赠者,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均需声明同意捐赠。”为了潘某母子能顺利进行手术,公证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在调查核实后,为了不耽误手术时间,办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当事人补齐后,优先办理并快速出具了3份公证书,并全部减免了公证费。公证人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的服务热情和办证效率,潘某的母亲接到公证书的那一刻,拉着公证人员的手连声道谢,一份公证书点燃了患者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