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太太拄着拐杖摇摇晃晃地来到公证处,向公证员道出了原由:她的老伴已去世多年,儿子在济南工作,她一人独自在老家居住,生活来源靠低保和儿子供给。但不久前儿子和儿媳因车祸死亡,只留下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孙子,因上学费用大,老人无力供给,儿子去世前在济南某银行遗有存款5万元。老人想取出该笔存款,经打电话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取出遗款,老太太行动不便,不能前往济南与孙子共同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手续,因此申请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并请求减免公证费。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公证处根据《山东省
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决定无偿为老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指派两名公证人员专门办理此案。经过两天的走访和调查取证,及时为老人办理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