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举证难度大、办理时间长、费用相对较高。在公证业务中,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定继承人不在本地,证明无法开具或遗产数额较小,不足以支付出具相关证据的费用等原因而放弃办理继承公证,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为此,市公证处决定对遗产标的额不超过两万元的继承公证实行特定简易程序。在共同继承、当事人举证、审查核实等方面简化程序,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目前,铁岭市公证处已办结小额银行存款、公积金存款、股票等小额继承公证十余件。此项举措虽然相对增加了执业风险,却方便了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群众负担,充分体现出公证为民的工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