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国老龄办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对老年人,特别是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通知》要求,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经济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等减免法律服务收费。今年10月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努力为老年人提供适应其群体特点、满足其特殊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知》明确,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明确服务重点,着力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
《通知》提出,依托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一定数量的老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每个中心视情况安排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对集中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