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市民马女士拨打南京钟山公证处社区公证员何昌宏的电话寻求帮助。她称,老伴年初去世,名下有一处房屋,老伴生前已与买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将房屋出售,现在急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知如何办理。了解情况后,公证员告诉她,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由继承人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听了公证员的介绍后,马女士又称自己年事已高,没办法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原来,马女士的老伴工作单位在郊区,前往开具材料的确不方便。加上其公婆去世较早,可能很难找到当时死亡销户的信息。听罢,公证员告知马女士,可以委托公证处专职调查人员,调查办理继承所需的证明材料。听到这个方案后,马女士非常高兴,称这下自己的难题总算解决了。随后,公证员上门为马女士办理了委托书手续。公证处专职调查人员根据马女士提供的线索,走访了派出所、民政局、档案馆等多部门,之后又根据其申请,及时出具了继承公证书。马女士凭着继承公证书及时办理了新的房产证、土地证,之后与买房人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