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精神,近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全国首个《关于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指导意见》,就加快构建公证服务与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工作的衔接机制,整合职能资源,维护知识产权创新、创造、应用和保护的良好秩序,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出工作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要发挥公证在保护创新成果中的作用,加强专利维权公证维护保障合法权益,为专利技术及产品的实施和产业化提供公证服务,探索专利权质押融资和评估公证业务,加强知识产权(专利)境外保护公证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