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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档案信息
收录时间: 2013-09-22 12: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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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南山公证处网站
机构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
联系电话: 0755-26067317、86367008
传真号码: 0755-26067399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13楼
官网网站: http://www.sznsgz.com/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业务范围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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